條件:
1.申請職稱評審的人員,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相應職稱系列(專業)規定的評審和申報條件。
2、申請人應為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流程:
1,申請人向工作單位進行職稱評定申報。
2.單位初審:工作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審核,並在單位內部公示,期限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上報。
3、上級主管部門和人社行政部門的審查。
4.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重點審核崗位數量、學歷、工作業績等基本條件,以及破格、評審、二類崗位等相關程序,提出最終意見。
5、評委會將評審結果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評價的專業和水平、評價通過人員的姓名和單位、受理投訴(舉報)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和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