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所有納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固定工資研究生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費。獲得資助的研究生必須具有中國國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共五章,第二章是關於資助標準。
第二章資助標準
第四條博士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1萬元,碩士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條中央直屬高校博士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2萬元,碩士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條地方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確定。按照博士生每年10000元、碩士生每年6000元的標準和普通高校學生國家助學金分擔辦法,中央財政承擔地方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