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就業日期壹般為就業當天。所謂社會保險登記,就是社會保險繳納申報,所以企業最遲要在30天內為該員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比如員工5號入職,必須在入職後的次月5號之前辦理社會保險申報。員工享受社會保險的時間受當地社保機構每月結賬時間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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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