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聘任崗位等級是指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對應1級至4級崗位,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對應5級至7級崗位,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對應8級至10級崗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對應11級至13級崗位。物流技能崗位中的技術崗位分為1至5級,分別對應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普通崗位不分級。中學教師人數不低於85%。
擴展數據:
2011 8月3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和教授壹樣參加正高級職稱的評聘。
2016 4月15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教委正式啟動本市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工作。這次改革打破了實行了30年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原兩個獨立的職稱系列統壹為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中小學(幼兒園)新設高級教師職稱,民辦教師和編外教師納入評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