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壹年。
如果參加考試,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三年,可以參加考試,即2016參加考試;如果考研究生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壹年。也就是2014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