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單位自己認可的“工齡”。
1.崗前學習和崗後學習期間,要看單位的具體政策法規是否認可;
2.黨的在職期間的在職學習,因不屬於脫產脫產學習,黨仍在工作,應視為黨的工齡;
第二,與社會保障有關的“工齡”
實際上,社保中已不再使用“工齡”的概念,在計算當事人待遇時適用於“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
1,當事人參加工作前的學習不計入“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
2、當事人參加學習工作後,只要仍由單位為其繳納保險的,視為其“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