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學程序的問題首先適用於學校的學籍管理機構,通常是學生處。如果學生本人申請退學,學校應該批準。壹般來說,要有專門的申請表,逐級填寫並提交學校審批(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最好要求學校明確退學手續的審批時限,以防學校無限期拖延)。按照壹般規則,最遲兩周內可以批準退出程序。退學手續經批準後,學校應出具書面退學通知。學生拿到通知書後,要辦理離校手續。壹般有專門的離校形式,包括財務部門。在辦理手續時,他們應該要求學生處或財務部退還剩余的學費。
學費收據壹般學校要在學生交學費後當場開具學費收據。還有壹些學校可能以後會發文件,但必須按規定發給學生。這個不用擔心。我覺得就算是私立學校也不能否認妳交了學費,因為這不是妳個人的行為,全班甚至全校學生應該都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