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回國人員在杭定居指南
應用條件
1,符合本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受理條件,人事檔案在杭州人才市場管理;
2、符合本市公安部門規定的入杭落戶政策;
3.工作單位沒有集體戶口,本人也不具備設立獨立戶口或親屬投靠的條件。
申請材料
(1)學歷和學位證書
(2)教育部學位認證報告
③戶口本(或戶籍證明)
(4)中國使領館教育處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⑤杭州留學回國人員工作證。
⑥在杭州(含杭州主城區、蕭山區、余杭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無住房證明(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已購房但未交付的,須另行提供購房合同。已婚者須提供結婚證和夫妻雙方在杭州均無住房的證明。
⑦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