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調劑的考生可在調劑系統中同時填報(預留)三個平行調劑誌願。每個調劑誌願提交後,由招生單位鎖定,鎖定時間由各招生單位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調劑誌願可以在誌願鎖定後修改,但不能提前修改。
2.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調劑工作情況確定是否接受考生參加復試。如果招生單位拒絕考生的調劑申請,調劑誌願同時解鎖,考生可以繼續填報其他誌願。鎖定時間結束後,系統會自動解鎖,考生可繼續等待或換其他誌願。
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符合復試條件,不能在第壹誌願院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檔案要送到第二誌願院校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劑。在研究生招生中,由於招生計劃的限制,部分考生無法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後無法被錄取。對於這些考生,招生單位會負責將他們的所有材料及時轉到第二誌願單位,這就是所謂的研究生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