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博士二級:學校提供科研配套經費1.5-25萬元,人文社會科學1.5-20萬元(含研究啟動費、學科和平臺建設經費),提供人才引進費25-35萬元。特別優秀者可聘為學校副教授,享受副教授七級崗位相關待遇。聘用期限為三年。學校提供壹套多余的住房。
3.博士三級:學校提供自然科學科研配套經費765438+萬元,人文社會科學65438+萬元(含科研啟動費、學科和平臺建設經費),提供人才引進費25萬元;獲得市、部門資金項目支持的,可直接聘請講師。學校提供壹套過渡住房。
4、D人才引進費在辦理完入職手續後,首次支付人才引進費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在鹽城購買商品房的,經個人申請、學校同意後,可壹次性繳納人才引進費總額的50%,其余在待聘期滿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