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盱眙縣司法局科員;
1985年7月盱眙縣法院書記員;
1990 9月盱眙縣法院審判員;
1994 165438+10月盱眙縣法院法官、臨淮法院副院長;
1996 65438+10月盱眙縣臨淮法院院長(1998年9月至2000年65438+2月中央黨校函授學習畢業);
1999年3月任盱眙縣法院院長助理、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01年7月任盱眙縣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2002年6月5438日至10月任盱眙縣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2003年6月任盱眙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4年任宿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政治部主任(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省委黨校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研究生學習畢業);
2007年4月任宿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
2007年7月任宿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正廳級);
2065438+2002年5月,任鹽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黨組書記。
2012年6月20日在鹽城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上當選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