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條納稅人子女全日制學歷教育相關費用,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技工教育)和高等教育(專科、本科、碩士、博士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