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權利義務的書面形式,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的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壹系列相關問題。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壹般由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編制。作為學校納入派遣計劃的依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就業協議書》由學校出具,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留存,作為辦理註冊、轉行政、轉戶籍的依據。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協議自動終止。
三方協議是學校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訂的意向性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勞動合同。
關於三方協議中的家庭住址,可以填寫居住地和暫住地,包括租住地,這是最容易與用人單位取得聯系的地方。總的原則是方便學校和用人單位和妳取得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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