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1當日及以後畢業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畢業生(含海歸)和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
2、碩士、本科畢業生年齡應在35歲以下,博士無年齡限制。
3.畢業三年內落戶我市(未遷出本市戶籍的畢業生無需提供)。
4.與鄭州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鄭州市自主創業,並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在鄭州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滿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