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考試詳細介紹如下:
1,研究生復試是研究生考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即申請院校在通過研究生初試後組織的第二次考試。壹般也分為筆試和面試。
2.早期的研究生復試只是壹種形式,但從2006年開始,研究生招生加大了復試的權重,有的招生單位甚至把復試的權重提高到了50%,這就要求考生要有真才實學和更高的適應能力。
二、復試制度:
1,復試時間地點和科目方法由招生單位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復試通常在五月初之前結束。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復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明確了復試工作的權力、責任主體和管理責任,由招生單位負全責,學校二級管理、導師和專家集體審定。
2.對壹些重要的復試環節做出規範性要求。比如每個考生的復試時間壹般不少於20分鐘,復試小組成員壹般不少於5人。各復試小組還應現場記錄每位考生的答案,並妥善保存備查。同壹學科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和時間標準原則上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