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廣州美術學院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方案
1.我校根據教育部2011確定的最低復試分數線,綜合考慮考生文化、專業素質等因素確定復試名單。
2.技術類科目考生達到教育部指定的最低復試分數線後,按照綜合成績=文化總分×0.3+專業總分×0.7的公式重新折算綜合成績,將折算後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計劃與復試名額1: 1.2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3.技術類科目二專業總分274分(含274分)以上的考生,達到教育部規定的最低復試分數線後,不計算綜合總成績,直接進入復試。
4.達到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後,理論考生在初試總成績中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計劃和1: 1.2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5.復試結束後,按最終總成績=初始總成績×0.7+復試總成績×5×0.3的換算公式計算考生最終總成績,按最終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州美術學院
201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