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考試的流程是:
1.考普通話證書(語文教師要2 A級以上;其他科目應在B級以上)
2.考心理學和教育學(壹般報名點都有輔導班,老師會幫妳畫重點,但是壹定要背,因為這些重點只能保證妳在及格的邊緣;考試半年壹次,成績可以保存三年,最好壹次過關;考心理學、教育學的時候要報名考試的年級——幼師/小學/初中/高中(高職)/大學。妳的學歷必須比妳的註冊成績高壹級。比如要教高中,必須要有大專以上學歷,另外給大學裏的在職教師提供大學證明。)
3.拿著妳的以上三證加上畢業證、身份證、體檢,就可以報名試講——也就是“講座”。
每年有兩次考試:在四月和十月。在此之前要在當地自考辦公室(國家委托)報名,辦理準考證,買書(文學考試只考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合格後到當地教育局面試。面試後才能拿到資格證,取得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