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組織細胞受損時,通過實質細胞再生和/或纖維結締組織增生的方式修復和恢復缺損,稱為修復。
如果受損的薄壁細胞具有再生能力,條件適宜,可以通過相鄰薄壁細胞的再生來修復和恢復,因為這種修復可以完全恢復原有細胞和組織的結構和功能,所以稱為再生修復或完全修復;在病理狀態下,如果實質細胞不能再生或只有部分能夠再生,組織缺損就會被富含小血管的新生纖維結締組織(肉芽組織)完全或部分修復,形成瘢痕,因為它只能恢復組織的完整性,而不能完全恢復原有的結構和功能,所以稱為瘢痕修復或不完全修復。
再生是指同源細胞的增殖來修復缺陷。說明:①再生是壹種細胞增殖;②這種增殖的本質是修復缺損,而不是吸收壞死物質或消除炎癥因子(如局部增殖的巨噬細胞);③再生細胞應與缺損的實質細胞完全相同,再生可分為生理性再生和病理性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