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規模:大學要求全日制學生人數在8000人以上,研究生人數不低於全日制學生總數的5%。學院要求全日制學生人數要在5000人以上。
學科與專業:在人文學科(哲學、文學、歷史)、社會科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理、工、農、醫、管等學科中,高校應有1以上學科為主體學科;壹所大學應該有三個以上的學科作為它的主要學科。
師資:所稱學院專任教師中,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比例應不低於30%;高校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專任教師比例壹般應達到50%以上,具有博士學歷的專任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比例壹般應達到20%以上。
教學科研水平:高校也要達到這些標準——至少有兩個項目在最近兩屆教學成果評選中獲得國家級壹、二等獎或省級壹等獎;近五年來,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20項,其中國家級獎勵至少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