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層面不再統壹規定高、中、小學的崗位結構比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將在明確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礎上,科學設置不同時期、不同類型教師崗位結構,適當優化調整中小學崗位結構比例。
這樣各省就可以打破過去“全國壹比”的限制,根據本省實際情況靈活合理地設置高、中、低崗位比例。
2、支持農村中小學設立“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教師高級職務,實行總量控制、單獨比例、特崗專用,不占各地專業技術崗位的比例,從固定崗位中單獨設立,單獨管理,合格的,通過教師考核,可直接聘任到相應崗位。
3.教師評高級職稱的機會更多了。放開排名比例後,壹些學校的副高評價會容易壹些。有的省份農村學校可以走大齡綠色通道,25年教齡直接評副高中。妳放開職稱後,只要妳足夠優秀,妳就有機會評上副高,甚至是正高職稱。
4.省內高級職稱比例差距加大,高級教師比例可能高於其他省份,因此將有更多教師有機會被評為高級教師。此外,特崗數量不計入各省確定的職級比例,這意味著更多的教師可以獲得高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