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規定時間前回宿舍,不受任何處罰。(周日、周壹至周五23點前、周六24點前)
2.叫醒門衛,規定時間後回宿舍。妳需要簽壹份記錄。壹個月簽三次以上,輔導員就要談話了!
3.不回宿舍。理論上來說,如果妳願意,妳可以每天不在宿舍,但是對於關心妳的人,我建議妳至少告訴妳周圍的人妳去過哪裏,不然大家都會很著急。
如無特殊情況,建議選擇“1”;出去喝壹杯,聚壹聚,看看朋友。可以選擇“2”,嚴格控制在3倍。如果在校外有住的地方,或者有太多錢花又想住酒店,偶爾選擇“3”換換心情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