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境外取得的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註冊時提交認證證書)
(2)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
(3)取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自取得學士學位之日起至博士入學之日止),並達到與碩士研究生同等學力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