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調整原則。
2, 1.調劑工作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中進行。
3.2.調劑考生的單科和總成績必須達到原報考類別的A類國家線和希望調劑專業的我校復試分數線。
4.3.調劑專業與第壹誌願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壹學科類別內。
5, 4.初試科目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6.其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