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學、應用心理學、文物與博物館、藥學、中醫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公共衛生、護理學等專業學位碩士設置思想政治理論、外語、專業基礎綜合三個單元考試科目,滿分分別為65,438+000、65,438+000、300。
研究生考試的其他規定。
復試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的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方法、組織管理等由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所有復試工作壹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