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的具體流程:
1.
接收項目申報通知,接收項目立項申請,規劃項目名稱;
2.
填寫項目申請表,提交單位簽字專家審核;
3.
下達立項通知後,組織項目立項研究;
4.
項目成員開展調查和討論,邀請專家進行指導;
5.
填寫課題結論鑒定申請表,申請結論;
6.
撰寫期末報告,發表相關成果(論文、著作等)。);
7.
專家鑒定後頒發證書,並在網上公示。
關於申報國家教育科學專項項目的通知,詳見項目申報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