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錄取規則:各培養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教育廳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規則,並於復試前在本單位官網公布。請考生及時關註培養單位官網,獲取復試信息。
各培養單位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色、復試對應比例等因素,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是根據國家統壹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我校復試時初試總成績不低於230分。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壹般不低於120%。
復試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考察學生思想品德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復試是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綜合素質的綜合考察和評價,不僅考察其學術知識,還考察其能力、素質和潛力。復試內容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查,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