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崗位的年齡限制壹般如下:
1,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年齡要求壹般為18周歲35周歲以下,對在職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至40周歲以下。
2、市(地)級及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條件,壹般為30周歲以下,對於在職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和報考法醫職位的,放寬至35周歲以下。
3.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年齡要求為25周歲以下。
4.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壹線民警崗位的年齡要求壹般為30周歲以下,報考監獄醫生、心理矯治等特殊崗位的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至35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