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公安機關除外)
國家法律沒有規定孕婦可以報考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如果她們最終能通過面試,體檢可以推遲到生完孩子之後,妳所應聘的崗位會在妳體檢後公示。
但考慮到現實問題,如果不是很突出,在實際招聘活動中,如果孕婦各方面條件(包括筆試、面試)與非孕婦相似,用人單位肯定會優先考慮非孕婦。
公務員報考條件:
有中國人的國籍。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4至1999年7月14之間出生),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 65438)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有良好的品行。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