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精神,為更好地滿足國家和區域經濟發展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籌規劃新增博士、碩士學位培養單位。
經研究,擬選擇部分現有條件較好的高校開展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項目建設,按照立項、建設、評估、驗收的程序安排建設項目,建設周期為3年。
施工管理:
碩士學位授予項目建設單位實行動態管理,以後每個建設周期(3年)進行補充。項目建設仍未通過國家驗收授權的,取消項目建設資格。?
申報條件:
學校現有實力比較強,相當於具備了相應的基礎條件。經過最多兩個周期的建設期,能夠達到並符合新增國家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基本條件的,由學校學術委員會審議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