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於政治態度、思想表達、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
2.綜合能力考核,包括但不限於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以及外語聽說測試。
3.“管理聯考”考生(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業工程與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進行復試。除上述“1轉2”考核內容外,復試時還應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核,其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生)、成人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網絡教育考生復試、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考生,除上述“1比2”考核內容外,復試時增加兩門本科專業課(筆試)。附加測試科目不同於初始測試科目。加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