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研究生復試即將開始。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研究生復試工作將按以下方式進行。
壹.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科學選拔的原則,全面衡量德、智、體,擇優錄取,質量優先,確保招生質量。
第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統籌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學校招生辦具體組織實施。
三、復試資格(分數)
(1)根據我校考生報考情況,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計劃,我校制定了2019年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分數線(我校研究生第壹誌願最低分數線),見附件1,復試名單見附件2。
(2)符合教育部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應於2065438+2009年3月27日前向學校招生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期滿後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