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20分);
2、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20分);
3、自謀職業退役士兵(10分);
3、歸僑、僑眷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省內(含臺灣省戶籍)考生(10分)。
關於高考加分的其他規定。
壹至四級因公犧牲、因公致殘的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公安民警的子女,按照《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雄、因公致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龔政〔2018〕27號)和安徽省有關規定,申請普通高校錄取。
司法行政機關因公見義勇為、因公致殘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等學校,按照《司法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司法行政機關因公見義勇為、因公致殘人民警察子女參照公安機關實施優惠教育的通知》(司辦通〔2020〕32號)和安徽省有關規定執行。
參考以上內容?池州市政府-高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