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於進壹步嚴格規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幹意見(壹)學位授予單位是保證研究生教育質量的主體,黨政主要領導是第壹責任人。我們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全面從嚴治黨引領質量管理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要落實《關於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障和監控體系建設的具體意見》和《學位授予單位研究生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基本規範》,完善和強化質量保障體系,加快建立以培養質量為主導的研究生教育資源配置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