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級優秀畢業生難求,各高校以不超過當年應屆畢業生(含專科生、研究生)總數3%的比例推薦選拔優秀大學畢業生。
2.“雙壹流”建設高校和“雙高計劃”高職院校比例將提高1個百分點,為4%。
3.選擇標準:
1.我學習勤奮,成績優秀。在校期間,綜合評價成績在本專業排名前65,438+05%,無不合格課程。
二、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誌願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身心健康,積極向上,崇尚美德,樂於奉獻。
三、原則上從優秀畢業生中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