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時,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文憑電子報名表、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報考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
必要時,主管部門可以查閱考生的人事檔案。資格審查由委托代理人進行的,資格審查單位將與考生本人當場核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報考的基本條件
1.擁有中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壹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28日至2005年2月28日之間出生)。獲得研究生學歷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符合工作經歷等相關條件者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的時間點是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