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沒有告訴用人單位,可以在錄取後聯系用人單位,協商解約,或者單方面解約,可能會涉及到支付壹定的積蓄,但壹般要求沒有那麽嚴格。要申請新的就業協議,可以向所在學院或就業指導中心提出申請。解約前最好提前和導師或院長溝通,但他們壹般會建議妳考慮清楚。或者就說只有壹個就業協議。避免了他們的麻煩,但也可能會耽誤壹部分學生的求職時間。
我的建議:認真準備考研找工作,也要積極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