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成績公布後,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之比未達到(如2:1)的招聘崗位進行調整(已進入第壹輪面試的人員不參加調整,原報崗位不變)。審核單位將對參加本崗位調劑的考生按照面試空缺人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資格復審,復審至面試空缺滿員(。
2.根據調劑規則可知,調劑的考生筆試成績可能高於原報職位進入第壹輪面試人員;也有可能是報名調劑的考生筆試成績高於第壹輪面試時原報崗位的考生,但由於職位空缺數的限制,因其筆試成績低於其他同樣報名調劑的考生而無法通過調劑。
3.在調劑過程中,系統只允許成績在最低分數線以上且未進入第壹輪面試的人員進行調劑登記,其他人員不能進行調劑登記。考生壹旦報名轉崗,其報考職位將變為其所報考的職位,之後保持不變(即考生可能承擔的風險是:如果不報名轉崗,可能可以通過填寫原崗位順序進入面試,但報名轉崗後,將不能轉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