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50周歲以下的研究生和55周歲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的政策。
工作人員協助辦理檔案移交後,即可辦理落戶手續。
所需申請材料:
①身份證1原件;
②遷移證或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1份;
③全日制畢業證書1原件;
(4)人才市場批準證書,1原件;
⑤無房證明,原件1份;
⑥人員來杭定居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