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大學2021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和吉林大學法學院2021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以下調劑錄取辦法。
壹、接受調整的條件:
1,只接受第壹次報考吉林大學法學院碩士的考生;
2.符合吉林大學法學院初審結果的基本要求。
3.復試後未被LLM錄取的考生,可申請轉入招生計劃名額未滿的LLM專業;未被錄取的全日制法學(法)考生,可轉入司法文明方向的法學(法)和非全日制法學(法)專業;未被錄取的全日制法律(非法)專業考生,可轉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專業。轉非全日制法律碩士的考生是定向的,需要簽訂定向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