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布推薦免試標準、名額和選拔學位。
2.符合免試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按要求報考自己的學校。
3.學校將組織評審委員會或工作組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評審,並根據申請人的各方面情況確定學校推薦免試的學生名單。
4.此時,獲得我校免試資格的學生可以向自己喜歡的研究生招生單位申請碩士復試,無需參加考試。這裏的招生單位可以是我們學校,也可以是其他外地單位。
5.如接收單位向申請人發出復試通知,學生可參加招生單位組織的復試,復試合格者發給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