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試卷分為上冊和下冊兩冊,每冊150分,共300分,180分及格;主觀題試卷為* * *,180分,及格分108。
客觀題成績保存2年,主觀題合格後才能考。如果第壹年客觀題及格,主觀題不及格,第二年可以直接考主觀題。如果第二年主觀題還沒考,第三年主觀題和客觀題全部重考。
根據司法部往年考試公告,法語考試各卷考試內容分布如下:
註:主觀題形式有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討論題。近幾年的出題模式大概是1討論題+5案例分析題,***6大題。其中行政法和商法大多選擇做題(二選壹),所以實際上考試只需要做五個大題。以上內容共***18小科目,但我們通常將其歸納為8大科目: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商事經濟制度、三國法、理論法。
其中,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行政管理、商法的分數高、難度大、考點多、耗時長且會考察主客觀題,我們稱之為“核心六科”。
三國法、理論法、經濟法、知識產權這些知識點都是記憶中的小點,只在客觀階段考查,主觀題不會考。我們稱之為“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