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規定課程,成績優異,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碩士、博士研究生,由招生單位擇優錄取。計劃繼續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學生,需要按照招生單位的規定提出申請,通過招生單位組織的博士入學考試或考核,方可進入博士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