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計對象:
——水資源審計主要關註水資源的獲取、利用和管理,包括淡水資源的供給和水質水量的管理。
——水環境審計重點關註水環境的保護和改善措施,包括水汙染控制、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綜合利用。
2.審計目的:
水資源審計的主要目的是評價水資源的合理利用情況,發現和解決水資源的浪費和濫用問題,保證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水環境審計的主要目的是評估水環境狀況,發現和解決水環境汙染、生態破壞等問題,保障水環境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3.審計內容:
——水資源審計的內容包括水資源的來源、供水設施的運行、水資源的利用效率、水量的計算和調節等。
——水環境審計的內容包括水環境質量監測、汙染物排放和處理、水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措施等。
總之,水資源審計主要關註水資源的獲取、利用和管理,而水環境審計主要關註水環境的保護和改善措施。它們都是為了保護水資源和水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而進行評價和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