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必修課程並達到專業培養計劃最低課程學分要求。
2.完成培訓過程中各環節的考核,滿足相關要求。
3.通過論文答辯,符合學校對工程博士畢業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要求。評審人員和答辯委員會應具有不少於1的非導師成員和來自非博士生所在企業的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4.成果要求:申請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博士論文答辯時,應在工程或科學研究領域取得創造性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