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法律碩士試點班的考生,考專業綜合壹(刑法、民法)和專業綜合二(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1)專業綜合I考查刑法和民法的基礎知識和理論,同時註重考查考生運用刑法和民法原理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用法律語言表達的能力。
2)專業綜合ⅱ考試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三個部分。主要考查相關學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從理論規律的角度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培養目標所要求的知識、能力和素養。在考察考生對基本概念和理論的理解和掌握的同時,重點考察考生對法律知識的綜合運用和原理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用法律語言表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