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妳:向政府的上級政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詢問沒收土地的理由。如果沒有,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者直接起訴。按照我國法律,農民即使欠政府錢,即使遵循隨時執行的原則,也不能沒收他們的土地。因為,實行的時候,要給農民留下財產,維持他們的基本生計。在農村,這是土地。另外,農民生活確實困難,可以申請救濟。
2農民先欠錢,有還債的義務。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他們只能慢慢還。在復議或訴訟過程中,可以表明態度(肯定會還,但要種地),請求政府或法院主持調解,農民省時省力。
補充回答:
關於法庭調查,民事案件當事人應當提供證據,除非有無法取得或者不便取得的證據(如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或者國家秘密),申請法庭調查。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有責任證明:農民欠錢的事實,並說明收回土地的原因;
農民有責任證明他們在目前的生活條件下是土地使用權的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