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漢大學為例,為適應國家人事工作的需要,在校期間應及時收集整理學生檔案,並不斷充實完善。畢業時,學生檔案應包含以下材料:在校期間形成的各種違紀材料,如違反校規校紀、違反國家法律等。
在校期間獲得各級獎勵的材料包括三好學生(研究生)、優秀學生(研究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黨員、優秀團員、優秀畢業生(研究生)等榮譽稱號登記表、各類獎學金登記表及其他獲獎評價證明材料。
擴展數據:
大學生檔案的相關要求規定:
1.新生入學後,院系(培養單位)在規定時限內根據新生檔案等材料對新生資格進行審核。發現有舞弊行為,應及時向招生部門報告。
2、發現檔案材料不齊全的,應及時到原學校或單位督促調整。因客觀原因確實無法填寫的,應當在學生檔案目錄上註明,並在檔案移交時予以說明。
3.學生畢業、結業、退學、轉學、退學、出國或死亡等學籍變動後,學籍管理部門應及時通知學生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學生檔案室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百度百科-武漢大學學生檔案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