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5年我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解釋,第五十三條,公共科目成績略低於國家初試基本要求,但在專業科目中取得特別優異成績或者在科研創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考生,可以允許參加第壹誌願報考單位的第壹誌願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
優先發展基礎學科、硬專業和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和專業。對於合格誌願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單位應積極做好調劑工作,不得單純為了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某壹誌願生源而降低復試標準。合格生源充足(含轉學生)的招生專業壹般不再復試。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調劑。
其實復試早就有了,只是考生不太重視,尤其是在自評卷院校或者生源嚴重不足的院校。
首先要明確目標機構是否有相關政策。可以在2015查詢高校復試政策進行確認。如果不確定,可以打這個學校的研招辦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