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型研究生入學考試科目設置要求與2009年相同。除教育學、歷史、醫學有三個單元考試科目(政治理論、外語、基礎課,滿分分別為100、100、300)外,其他學科有四個單元(政治理論、外語、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滿分分別為65438+。2010起增加壹套英語試題(英語ⅱ)供部分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擇,原英文名稱相應改為英語ⅰ。
(2)具有專業學位的研究生
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第二單元(外語):法學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建築學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采用統考英語壹(日語、俄語);翻譯碩士采用翻譯碩士外語試題;其余專業可選擇英語壹(日語、俄語)或英語二(英語二側重於考生的英語應用能力,尤其是閱讀和翻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