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體檢合格是對所有研究生招生單位的基本要求。
3.2017(三)《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研究生報名條件明確: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第六十八條規定: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壹領導下,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以及教育部的其他補充規定,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錄取應當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